法定经营范围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礼仪服务;电影摄制;文艺创作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企业管理;市场调查;公共关系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版权贸易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摄影器材;产品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经济贸易咨询;销售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照相器材;影视策划;摄影、扩印服务;企业策划;工艺美术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摄影、扩印服务;零售出版物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经纪;文艺表演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零售出版物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音像制品制作、演出经纪、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