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系统集成;数据处理;计算机软件开发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公关活动策划;品牌推广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;动漫设计;摄影服务;电视剧制作(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影视策划;演出经纪(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销售玩具、工艺美术品(不含文物、象牙及其制品)、电子产品、服饰、鞋帽;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,经营电信业务(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。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