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社会经济咨询;企业策划、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包装装潢设计服务;模型设计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摄制;文艺创作;工艺美术创作服务;销售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工艺品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;零售出版物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、零售出版物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视剧制作、音像制品制作、电子出版物制作、电影发行、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