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销售总公司生产的服装、服饰、手袋、鞋帽、皮带、眼镜、手镯、项链、耳环、手表、陈列模特、装饰材料(不含钢材及木材)、家具、厨房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化妆品、办公用品、体育用品、首饰、工艺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、五金交电、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(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及卫星接收设备)、计算机及其软件、钟表、电池、灯具、蜡烛、烛台、玩具、纺织品、针织品的批发兼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(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