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声乐、舞蹈、绘画、武术、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会议服务;旅游咨询、贸易咨询、教育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;技术推广、开发、转让、服务;专业化设计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摄影服务;策划创意服务;文艺创作;礼仪服务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日用品、针纺织品、玩具、服装、鞋帽、文化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工艺品、体育用品、摄影器材、家用电器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