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工业设计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办公设备租赁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家具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图文设计制作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个人商务服务;(所有项目不得从事生产、仓储、门店销售等经营活动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