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租借道具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互联网安全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数据处理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消防技术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制作;礼仪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