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软件开发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动漫游戏开发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智能控制系统集成,电子产品销售,纸制品制造,玩具制造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玩具销售,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,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,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,平面设计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电影摄制服务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