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专业设计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版权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娱乐性展览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