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玩具销售;智能车载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