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电影摄制服务,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,文艺创作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市场营销策划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,动漫游戏开发,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图文设计制作,办公服务,专业设计服务,平面设计,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,企业形象策划,体育赛事策划,组织体育表演活动,礼仪服务,个人商务服务,企业管理咨询,社会经济咨询服务,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摄影扩印服务,翻译服务,乐器维修、调试,礼品花卉销售,租借道具活动,文化用品设备出租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