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演出经纪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一般项目: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企业形象策划;工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市场营销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软件开发;办公服务;版权代理;翻译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