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企业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;电影摄制;影视策划;软件开发;摄像照相器材出租;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;电脑动画设计;工艺美术设计;销售工艺品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影视策划;文化咨询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电影发行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