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招生辅助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