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施工;市政工程施工、公路工程施工、土石方平场程施工、绿化工程施工、园林景观工程施工、装饰工程施工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、土地治理工程施工;运输劳务、建筑材料加工及购销;砂石料加工及购销;重晶石、磷矿石、高磷土、焦煤、铝土矿、石灰石、硫铁矿购销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