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家用电器、摄像器材、日用百货、电子产品、办公设备(不含无线)及配件、五金交电、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针纺织品、玩具、文化用品、化妆品、卫生用品、体育用品、工艺品(除文物)、办公用品、饰品、建筑材料、装饰装潢材料(不含危险品)、家居用品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