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、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卫生用品、消毒用品、健身器械、母婴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办公用品、文体用品、家具、建筑材料、五金交电、暖通设备、通讯器材的销售;通讯工程的设计、安装与维护以及技术服务;受委托代办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