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科技会展服务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创业空间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件、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;合成材料销售;电子专用材料销售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;办公服务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