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其他广告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平面设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;印刷品装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婚庆礼仪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