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软件开发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;会议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文艺创作;企业策划;产品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影视策划;工艺美术设计;室内装饰设计;销售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、电子元器件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文化用品、音响设备;工程勘察;工程设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