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,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,乐器零售,乐器批发,乐器零配件销售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,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,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,招生辅助服务,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,会议及展览服务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商标代理,知识产权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