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专业设计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平面设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国内贸易代理;日用百货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