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经营范围:
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;产品设计;计算机系统服务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影视策划;电脑动画设计;会议服务;家庭服务(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承办展示展览活动;企业策划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维修计算机、手机;销售通讯设备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、服装、照相器材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钟表、家用电器、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体育用品、五金交电、日用品、化妆品、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建筑材料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